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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生产运行管理规章制度丨化工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内容

2022-11-27 04:40:04 | 作者: 四季

化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没有质量就没有数量。没有质量也就没有效益。

一、有机肥料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NY525-2002标准的各项指标。

二、产品的重量均按净重40公斤一袋,允许波动范围为40.0kg-40.2kg。

三、产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B18382-2001的规定。缝包时应把包口理齐,然后整齐地缝好。缝线针脚要整齐、密实、跳线等不符合标准者,一律返回重缝。

四、产品的堆放交库各班要保证堆垛整齐,并要留出适当通道。不能图省事,乱堆放在运转设备周围。要有专人负责清点核实产量,检查堆放情况。

五、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1、产品质量经第一次检验证明不符合质量指标时,允许作第二次检验,如仍不合格,不作第三次检验,并确定为不合格产品。

2、产品存放标记由生产车间负责,按照产品质量分别堆放,明确合格品、不合格品,树立标记牌。凡擅自将不合格品与合格品混杂一起交库或出厂者,一律解聘。

3、不合格产品必须由厂长审核,回系统进行生产处理,未经处理不予检验,不予入库。

4、凡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构成质量事故时,应按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执行。

5、发现已出厂产品不合格,属于质量事故,应立即电告使用单位作适当处理,厂长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订出改进措施,同时追查责任者,严肃处理。

六、质量事故汇报制度:

1、质量事故报告应由发生事故班组或个人写出书面报告,送交生产科汇鉴后报送厂长。

2、质量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项:产品名称、数量、发生事故日期、事故责任者、质量情况、主要原因、处理意见、今后措施。

3、质量事故报告期限,事故班组和个人应在七日内将质量事故报告报送安技科,由安技科送交厂长,重大事故应在三天内向有关主管部门送交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车间现场质量管理:

现场操作人员根据厂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和管理等条件,并正确地运用这些条件生产出合格产品,具体要求:

1、掌握产品质量的波动规律,分析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操作者、机器设备、材料、工艺方法和环境条件等)。

2、正确理解产品的控制标准要求,分析加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3、严格执行遵守工艺指标。

4、研究分析工序能力,主动控制影响加工质量的主要因素。

5、按规定做好加工原始记录,随时进行质量分析和控制。

6、努力提高操作技能,练好基本功。

7、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分析清点和保管。

8、做好设备维护和保养。

9、坚持文明生产,保持良好的环境条件。

10、做好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处理。

11、积极参加质量管理活动,不断进行现场改善活动。

八、产品质量检抽查办法:

为了更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生产科质管组将对复混肥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抽查,具体抽查办法如下:

1、原则每周抽查一次,具体时间不定,班组不定。

2、如生产控制分析数据合格,而抽查样分析数据不合格,一律以抽查数据为准,不合格产品不计产量,听侯处理。

3、如抽查复混肥粒度结果比生产控制分析结果大幅度下降,说明是弄虚作假,每下降10%,罚款或返工。(本条指合格产品)

4、包装重量:在本班组、车间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短斤少两)必须返工。

工艺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工艺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可达到高产、优质、低耗、安全等目的。我公司工艺管理主要是:

一、生产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二、岗位责任制。

三、化工生产操作事故管理制度。

四、工艺指标管理制度。

五、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工艺管理的重点是管好生产工艺技术规程。操作工人和技术人员应做到熟练掌握和严格遵守。要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工作,组织生产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要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以保证工艺操作规程的正确执行。

肥料生产操作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查明原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并从中吸取教训,以达到减少或消灭事故,根据我厂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 事故定义:

凡是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操作不当,违反生产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规定,造成停车、减产,主要操作指标破坏及原料半成品、产品的浪费,均称化工操作事故。

(二) 事故分类:

1、重大事故:

(1)发生事故造成车间系统停车四小时以上者。

(2)发生事故影响车间主要产品减产,影响日计划指标50%以上。

(3)发生事故造成物料损失,其价值在4000元以上。

(4)连续1天(24小时)以上,质量指标不合格。(按质量事故处理)

(5)主要工艺操作指标在八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的。

2、一般事故:

(1)发生事故影响产品或系统停车二小时以上者。

(2)发生事故造成减产,影响日计划指标10%以上。

(3)发生事故造成物料损失,其价值在800元以上。

(4)连续一个班以上产品质量不合格(按质量事故处理)。

3、恶性未遂事故:

凡应未遵守生产技术规程及岗位操作法而导致事故因素,并未实际发生,但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属恶性未遂事故。对这类事故必须认真检查原因,积极采取消除事故因素的措施。

(三)事故抢救与处理:

1、发生事故后,所属单位应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迅速进行紧急处理,避免事故扩大。一旦发生事故,应由当班组长立即用电话报告厂领导。

2、现场事故抢救的指挥,是由当班组长负责。

3、事故扩大情况停止时,凡系重大事故车间负责保留现场,并做详细记录,经厂长同意后,才能改变现场情况。

(四)事故调查与报告:

1、在发生事故后,有关单位应认真对待,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作出事故报告,各级领导要亲自处理,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凡一般事故发生后,由当班组长指定专人,通过班组调查,作出事故处理经过,原因检查及责任分析,填写事故报告,经车间研究审查,报厂部备案。重大事故发生后,由厂长指定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在班组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研究事故发生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迅速写出事故报告,要求车间三天内报厂生产科,厂应于五天内向上级主管提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

3、为严格组织纪律,对一切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违章作业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必须分清情况,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以党纪国法论处,对事故责任者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呈报审批,对工人的处分,由所属单位(指厂级)审批。

4、对下列人应给予表扬或一定的奖励。

(1)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避免了一场重大事故的发生者。

(2)在处理和挽救操作事故中,有较大贡献者。

(3)对于一贯严格遵守生产技术规程及岗位操作法,并与违反生产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的不良行为作坚决斗争表现突出者。

工艺指标管理制度

生产的工艺指标直接关系着化工生产的质量、消耗。

1、工艺指标由生产科根据原料品种、气候等因素下达。生产车间应尽力支持在规定范围之内,不得任意修改。

2、对违反下达的工艺指标操作的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处分,酿成事故按操作事故管理处理。

3、生产中发生因工艺指标下达错误而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下达者负责,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加强原始记录管理能及时地掌握生产动态,严格控制工艺操作指标,不断地提高产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必须真实地反映生产运行状况,不可流于形式。

1、所有生产岗位或操作点,必须采用规定的原始记录日报表。

2、原始记录日报表必须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不得遗漏,要求语言通顺,字迹清楚。如实地记录事情的原因、过程,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不得弄虚作假,必须有记录人员签字。

3、原始记录日报表必须按规定时间准确记录,不得提前和事后补记,更不允许任意更改,其差错率要求少于0.3%。

4、原始记录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和填写,不许弄脏、撕破或卷角,更不允许乱写乱画,保持清洁整齐。

5、车间生产主任要经常检查原始记录,有责任督促操作人员正确地用好管好原始记录。

6、所有原始记录、报表至少要保存五年,所有报表、原始记录要按年妥善装订,精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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