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发

个体户林场租赁合同丨林场经营管理方案家属

2022-11-29 18:00:05 | 作者: 四季

□ 林 宁

“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近期以来,防城港市围绕绿色富民强边思路,结合林区特点,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防城区国有林场试点改革,激活林区发展潜力,不断将林业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20多万亩的公益林区生态效益逐步显现,国有林场实现长效发展。

“定补”结合 注入林场发展“绿色”驱动力

明确职能定位。防城港市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定位为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

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防城港市坚持国有林场公益性改革方向,根据林场公益林和商品林功能和面积大小的实际,将潭汉林场、平龙山林场、白石牙林场定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华石林场、峒中林场定为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

分类安排财政补助。结合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和防城区的经费补充统筹安排,将公益一类林场人员经费明确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二类林场人员经费明确为财政差额拨款(50%~70%),具体按林场商品林面积大小确定差额拨款比例。

改革后,国有林场和职工真正享受到了国家惠民政策,切实提高了职工工资,解决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参保、续保问题,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集中力量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林地权益和生态保护工作,促进了林场可持续发展。

核编定岗 强化国有林场招才“引力”

在编制方面,按照“因养林而养人”原则,结合林场林地规模、管护难度、生态重要程度和生态建设需要,防城港市重新科学合理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优化林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结构,重点向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现有在编人员采取只出不进原则,逐步过渡。腾出的空编重点用于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提高林业一线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改革后,收回事业编制近50名。

在岗位设置方面,防城港市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坚持优化结构、精减效能原则,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凝聚优秀林业人才。改革后,5个林场共设置岗位79个。

实行法人管理制度 落实法人自主“权力”

按照“政事分开、管干分离”原则,创新管理管护方式,防城港市理顺国有林场监管体制和经营机制。

改革后,各国有林场设场长1名,副场长1~3名,场长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场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对本场资源保护、森林经营、产业开发等负总责,依据《森林经营方案》组织营林生产,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从而实现林业发展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资源获取经济效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的模式,增强林场发展活力。

向职工家属购买服务 增强林场职工凝聚力

在保障职工工资待遇和林场建设、管理资金的前提下,防城港市从财政统筹中安排适当的经费用于开展必要的后勤保障及季节性临时工等相关辅助工作。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所需工作人员面向职工家属和社会购买服务,从而切实解决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不断改善员工的生活条件,增加职工家庭收入,解决了林场职工后顾之忧,加深了职工对国有林场的归属感,凝聚了改革人心。

相关热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