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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经营管理制度丨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制度

2022-11-30 04:20:04 | 作者: 四季

农田被大量抛荒日渐荒芜,青壮年农民大量离开乡村渐入城市;村老妪妇巷陌闾口依墙远眺进村路的尽头,期待熟悉的身影出现眼中;农业产业日渐凋零,农村经济日渐衰败。大有二十世纪初期的农业农村衰败景象似乎要再次重新上演。究根问底,这种现象从上世纪八十年开启家庭联产承包时就埋下了农业农村衰退的根源。以及后来过度城镇化和以工业化为重点的政策,完全开放乡村以及过度的市场化结局,造就今天乡村的景象。要改变农村农业的现状就要走出农民的经营误区,特别是农村农民的认知误区才知道该如何着手去改变。

误区之一:不再需要集体的统一管理,完全可以独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中国农村发生巨大的变化,经过人民公社经过二十年的实践探索,国家决定改变已经实行了二十年的以生产队为基础的统一劳动统一分配的农村集体经营制度,开启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然而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却发生了严重的偏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步退出农村的经营,农产品交易完全开放,农民需要自行独自面对市场上游和下游的双重压力。而农民也在逐渐适应集体缺位的经营方式,被动接受市场的双重欺压。

由于政策在执行中的偏差,特别是基层在执行时只向农民讲了政策的一小部分,并没有把政策的核心和关键完整和正确地告知农民,致使农民在对农村经营制度上的认知产生了误差——以为以后不再需要集体的统一经营和管理,完全可以自行决定自己的经营方式。长年累月的积累,最后形成了大量的农民变成剩余劳动力或被动成语剩余劳动力,而农村也逐步适应单一化的集约生产模式,农村的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农民不再从事多样化生产和获得多元的收入来源。

长期以来农民习惯指令性生产活动,特别是人民公社时期的统一经营模式下,农民更加安心按照生产计划和指令进行生产。农村改革以来,农业经营逐渐完全市场化,而农民还没有学会如何和市场交易,以及如何和中间商进行有效的博弈。在错误的意识下更是丧失了和同集体其成员的合作或协作能力,完全独自面对生产和市场,让自己彻底失去了主导权,也让自己的经营日趋艰难。

误区之二:土地已经分到户,可以自己决定做什么

一直以来官方的政策宣传和推广都在说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是基层干部在对农民说土地是分给他的了,他可以自己决定做什么,忽视了统一经营和管理的作用,这点误解也是造就如今农村农业凋敝的主要根源。由于对政策的了解不足和农民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村社集体经济组织逐渐失去的统一管理和运营能力,导致农民在这一错误的思维和认知下,逐渐不再统一生产以成就规模化农业优势,而是通过小微的个体化自会武功,失去对接市场的能力。

家庭联产承包不涉及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只是对原来的生产队经营制度做了适当的调整。农民还是原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土地还是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生产队)成员共有,农民只是按照当时家庭人口的数量进行人均等份承包经营。而今大部分的农民以为土地(耕地)已经私有化分配到户了,因此无需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管理和提供其他服务。

农民要通过农业生产获得足够的经济收益,就必须在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组织下开展共同协作生产或经营活动,才能够获得预期的收益,以及发展农副产品和市场交易,并获得更好的多样化收益来保障家庭生计的需求,同时依赖集体的作用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让农民可以心无旁骛更加专心从事生产活动,其他的事务可以交给集体经济组织去完成。

误区之三:不需要合作,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小农国家,虽然国家制度、土地制度和农村经营形成的经营模式,都在决定农民需要合作才能生存得更好。然而,近四十年来我们在争该姓“社”还是姓“资”,农村土地所有权该“私”还是该“统”的话题,却没有人从农民的角度去为农民思考他们该如何发展。由于资讯的不完全和碎片化,导致农民以为自己已经是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可以完全不需要合作,自己想要怎样做就怎样做。包括近年来的土地确权和“三变”改革的不完全,以及基层在执行政策时对政策理解的误差,都在误导农民以为像建国时土地改革一样完全私有化了。然而实情却和现在大部分人(包括农民在内)认知一样——在执行确权时传递给农民的资讯却是——把土地分给了农民;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三变”改革却是“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应对方式一:依靠集体,按照分统的原则进行生产

由于家庭联产承包不是按照家庭劳动的规模进行承包,而是按照家庭人口的人均等分保障承包方式,导致很多家庭劳动力大量过剩,而农村其他经济组织又无法吸收过剩的劳动力,导致农业生产严重的“内卷”,致使从事农业生产不经济。随着当年沿海地区的商品经济发展,吸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入,创造了沿海地区的经济高速发展,同时也导致农村经济日趋失去活力。

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已经是一个事实存在,只有在家庭联产承包的基础上,通过分工协作来实现区域内农业生产规模。要实现区域内农业生产规模就需要广大家庭承包户广泛合作才能实现,不能是分户生产或是流转土地的方式,都是基于由村内集体经济组织为核心展开。

承包户依照集体经济组织的指令进行生产活动,区域内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由此形成的规模优势,展开于外部其他商事主体进行合作为集体内部成员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比如:农生生产技术指导、农资采购、农产品销售、农副产品深加工、服务生产等不同项目的服务,实现村集体经济壮大和发展,为集体内部成员更好的生产和社会性保障服务;实现村内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管理有效、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目标。

应对方式二:专业从事生产或服务提供,其他的依靠集体去解决

由于错误的认知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的失能,农民被迫独自进行农业生产和面对市场,被动接受市场价格的欺诈和中间商的盘剥,把所有的生产成本和风险扛下。由于劳务输出的所得要比从事农业生产获得的高,于是大量的青壮年农民以劳动输出的方式进入城市,更近一步加剧农村和农业的颓势。要改变这样的局面只有让农民专门从事农业生产,把产前和产后的问题交给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去完成,以及由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对农产品储藏、加工和服务实现农产品高收益,同时通过二次分配的机制让村内集体成员分享集体的积累,以及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

农产品的主要收益主要来自流动过程中,以及由生产过程产生的农业衍生功能和由此产生的经济价值。而如今这要的获利关键点都不在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掌控中,都是由第三方所掌握并由此获得比生产更高的溢价。农村要发展、农业要壮大、农民要富裕就必须通过村内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管理和运营,以此形成规模优势创造侃价优势,直接和市场对接把流通中间环节的所产生的价值都留在集体,并通过二次分配的方式最终返回给农民。

因此,农民经营过程中主要的是通过村内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下,和村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展开协和和共同生产。村内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统筹成员的生产计划安排,以及为成员提供产前、产后和技术、加工、销售等服务,通过构建农副产品市场销售渠道和终端的建设,实现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产生的价值全部回到集体经济组织中壮大和发展村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壮大后可以更有效为集体内部成员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性服务,比如统一支付医疗、教育、生活等费用。

应对方式三:开展绿色生产,实现农产品提质保量,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

农产品生产成本高销售价格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如何有效提高农产品价格是个很现实的问题。要实现农产品高质高价,除了改变农产品生产安全等级外,更主要的是直接构建一个从生产到消费的渠道或终端,也就是现在流行的词汇——社群构建。

目前普通农产品几乎都处于一个过剩的局面,但是随着城市居民人均收入的提高,对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逐年增高,因此创造一个高品质的农产品巨大的需求市场空间。目前农产品常规生产中,由于大量使用农药、化肥、除草剂,以及其他可能改变作物生产方式的药剂,并存在过量使用药剂或使用后没有经过半衰期,导致农产品市场被抽检到农药残留问题,引发社会对农产品安全问题的担忧。一个是大量常规农产品生产过剩,一个是农产品大量农药残留,解决好两个问题就为农民提供可一条可实现农产品高质高收益的路子。

过去由于农户与农户之间缺乏足够的协作和统一经营,造成农民失去市场等价能力,形成农户是个初级农产品少量的提供者,无法通过规模化生产形成的大批量/次和持续供应市场的能力,因此农户只能作为市场价格的接受者,被市场或中间商因交易成本所带来的价格欺压,导致农民常常丰产不丰收高成本低价格的结果。

农民要走出丰产不丰收和高成本低价格的怪圈,就必须在供应市场农产品的品质上着手,采用绿色生产模式,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安全等级,直接和消费者形成互助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安全的食物生产和消费渠道,既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有解决城市居民餐桌安全问题,做到消费者保障农民的生计,农民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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